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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进一步统筹研究在南疆区域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86号(工交邮电类400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南疆抽水蓄能工程建设。文件提出,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清洁灵活调节电源,主要是为电力系统和特定电源提供服务。我们结合生态环境约束、建设条件等因素,在《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纳入南疆区域5个抽水蓄能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疆新能源发展形势,进一步统筹研究在南疆区域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原文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786号(工交邮电类4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4〕44号

桑杰·嘉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南疆布局建设国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基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南疆地区风光资源丰富,适宜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在南疆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动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支撑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新疆新能源发展与转型,您提出的开发塔克拉玛干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动疆电外送通道和南疆抽水蓄能建设以及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的建议,我们正在工作中推动落实。

关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纳入新疆古尔班通古特基地、天山北麓戈壁基地。2023年12月,新疆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上报〈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方案〉的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于2024年6月复函确认,涉及新能源总规模1250万千瓦。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基地建设,推动新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新能源开发与生态治理,按照“三位一体”要求,衔接新能源项目、支撑性电源和外送通道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高质量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关于“疆电(南疆)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我们高度重视南疆地区电力发展,大力支持电力项目建设。目前,南疆地区巴州—铁干里克—若羌、和田—民丰—且末—若羌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开工,建成后将形成南疆环网,有力补强南疆750千伏骨干网架,提高南疆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支撑能力。此外,我们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列为提前储备项目,并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推动工程尽早核准开工。下一步,在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将结合南疆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论证以南疆为起点的后续通道规划布局、建设时序,促进南疆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和外送。

关于南疆抽水蓄能工程建设。抽水蓄能是电力系统重要的清洁灵活调节电源,主要是为电力系统和特定电源提供服务。我们结合生态环境约束、建设条件等因素,在《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纳入南疆区域5个抽水蓄能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疆新能源发展形势,进一步统筹研究在南疆区域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于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优化。近年来,新能源技术进步带动发电成本下降,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对系统消纳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结合新能源发展形势调整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2024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承担总体责任,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全国统筹,必要时对部分省份的目标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